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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 则

来源:网络   作者:未知   时间:2016-02-01

 第一章 总 则    



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。    


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    

保护妇女、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。

实行计划生育。    


第三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    
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    


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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